为深化推进“六促六优”专项行动昔日巨人褪色,冠军之旅雄心更盛,加快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步伐昔日巨人褪色,冠军之旅雄心更盛,推动三次产业联动发展、协调发展、融合发展昔日巨人褪色,冠军之旅雄心更盛,增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发展后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促进经济稳中求进昔日巨人褪色,冠军之旅雄心更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13号)、《宁波市实施“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方案》(甬党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制订本政策。
全力培育一流企业
积极培育单项冠军企业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市级单项冠军重点培育(示范)企业、市级单项冠军(潜力型)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年度相同内容按“就高不重复”奖励,历年已获同类奖励的,按相应标准补足差额奖励。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装备产品的,结合产值情况,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发展
加强对科技创新企业扶持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通过科技、税务、财政等部门审核推荐,首次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在申报阶段给予15万元奖励,重新成功申报的,奖励10万元。
深入推动企业提质发展
积极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对获得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5G+工业互联网”试点、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2级以上等项目,通过验收后给予20 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等项目的,给予30 万元奖励(其中,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通过验收后给予补助)。获得省级未来工厂、国家级智能工厂、国家级应用场景、国家“5G+工业互联网”试点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类项目的,给予最高50 万元奖励。对获得全球“灯塔工厂”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增强质量竞争力
积极推进品牌创建工作,提升企业核心价值,成功获评浙江省知名商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突出制造业重点,大力培育成长型、潜力型产品,组织实施对标达标提升,新通过“浙江制造”产品认证的,给予20万元奖励;成功获得品字标国际互认证书的,每张证书给予5万元奖励;成功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每张证书给予5万元奖励。新认定为浙江省、宁波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奖励。工业企业实验室新获得CNAS认证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鼓励生态环保建设
对减碳降碳、涉水、涉气、涉海洋污染物整治提升、废弃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二氧化碳减排治理提升、企业自备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工业“绿岛”整治提升等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绩效等综合评分结果,按照项目直接投资额给予25%以内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150万元。对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项目、企业绿色保险投保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鼓励发展生态高效农业
鼓励支持农业设施化、数字化、机械化、绿色化发展,根据项目投入额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支持企业申请“三品一标”认证,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的,每个给予30万元奖励;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或复查换证的,每个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新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或复查换证的,每个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奖励(以上奖励均含上级补助)。当年度每家企业最多补助3个认证产品。
附则
本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12月31日止,现行有关政策与本政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2022年1月1日以来,符合本政策内容的均可参照执行。原《北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34号)、原《北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加快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仑政〔2020〕13号)、原《北仑区政府办公室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仑政办〔2017〕129号)、原《北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优质及重点项目招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9〕61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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